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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萧县实验小学舞台灯光音响电子屏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安徽 宿州 萧县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0-18 21:4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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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萧县实验小学舞台灯光音响电子屏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萧县实验小学舞台灯光音响电子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XCG2019720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1014

开标日期:2019101810:00

中标供应商名称:萧县四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萧县

中标金额:559000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文静业主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萧县实验小学

地址:萧县龙城镇

联系人:主任

联系方式:18955792898

招标机构名称: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项目负责人:刘工联系电话:0557-5123966

收费标准:0收费金额:0

公告期限:20191018日至20191022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萧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557-512396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萧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1018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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