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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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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投标人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专业: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职称:中级;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业绩是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无;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10-17 15:0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提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71042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开标时间 | 2019-10-17 15:00:00 |
开标地点 | 详细地址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2019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光泽县饶坪溪(三期)、金陵溪、华桥等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单位: 招标编号:HXZ(南)19117 现对2019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光泽县饶坪溪(三期)、金陵溪、华桥等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5条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4条款“最高控制价:7710420元”,现修改为“最高控制价:7710420元,其中可竞争金额为7202970元,不可竞争金额为507450元(含临时工程项目与暂列金项目)”。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条款“具有有效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二级”,现修改为“具有有效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2条款“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7年至2019年”,现修改为“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需提供”。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3条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09年09月01日至2019年09月01日”,现修改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不需提供”。 五、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第二节商务文件格式的“(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辅助表格”不要提供。如果遇平台系统需上传这些内容才能完成投标的或投标人自行上传的,该部分上传内容不影响评标结果。 六、本补充更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更改答疑为准。 招标人:光泽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光泽县水利局 2019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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