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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奉贤区中心医院营养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
上海 奉贤区
采购公告
195.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7-06 00:14:59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贤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奉贤区中心医院营养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2)供应商需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企业管理”。(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奉贤区中心医院营养食堂托管经营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615-195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8-20-z8920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 奉贤区中心医院营养食堂托管经营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b.本项目为一招三年的服务类采购项目。本次为一年预算,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个月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作考评(详见考核办法),若当年度服务考核情况为合格,则下年度续签,最多续签两次。若连续三个月满意度考评低于90%,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招标,不予续签。

5、交付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

6、交付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7、采购预算金额:195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95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9、最高限价:1950000元

10、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11、项目联系人:曾磊

12、电话:021-62153681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7-06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7-13 09: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上传);(2)供应商需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企业管理”(原件彩色扫描上传);(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4)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7-06 09:30:00至2020-07-13 09: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审核时间2020-7-6 09:30:00至2020-7-13 09:30:00,逾期报名将不再审核。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网上报名资料上传成功后请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7-27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7-27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2、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99号绿地智尊B座92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出席开标仪式。(如有条件,供应商可自备无线网络)(2)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贤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6600号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99号绿地智尊B座922室
邮编:201400 邮编:201400
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人:曾磊
电话:021- 57412835 电话:13636542673
传真:/ 传真:021-62153681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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