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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桂花镇人民政府黄龙村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 遂宁 船山区
变更答疑
154.7401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5-26 11:38:16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桂花镇人民政府黄龙村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 5109032020000167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5-26 11:31
采购人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桂花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桂花镇正大街4号,联系方式:肖先生,0825-289103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鼎信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 遂宁市 船山区 河东新区东平大道以北、东升路以南(D-0203)号遂宁万达广场5栋3层35-38号,联系方式:贺艳秋,0828-291881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舒先生,电话:0825-2891038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2、授权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说明: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说明: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人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供应商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保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说明: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章程。)(4)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5)供应商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或承诺。(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说明:①税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或网银转帐回执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已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②社保资金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据或网银转帐回执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已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④新成立企业暂无纳税及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说明。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开始纳税但无销售的,提供申报证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格式见资格性响应文件第6项。说明: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省内较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 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 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5 万元以上;省外较大数额的标准应以作出行政处罚地域的政府规定为准);(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2、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四川省境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可不提供)。(3)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注:1、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20-05-26 09:0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20-06-01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获取(携带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遂宁市河东新区万达广场金街五栋三层5335号(四川鼎信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售价(元) 3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遂宁市河东新区万达广场金街五栋三层5335号(四川鼎信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06-05 09:0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06-05 1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遂宁市河东新区万达广场金街五栋三层5335号(四川鼎信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6-05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遂宁市河东新区万达广场金街五栋三层5335号(四川鼎信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响应国家政策,疫情期间不收取。
预算金额(元) 1547401.00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E481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见附件。
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PPP项目标识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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