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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不可移动文物鹤和楼(梁伯聪故居)修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梅江区不可移动文物鹤和楼(梁伯聪故居)修缮工程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江发改[2020]1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由区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梅州市梅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现对该项目进行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进行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协助业主完成前期报建工作、施工、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及结算、保修等工作。
2.3招标参考价:
2.4工程地点:
2.5计划工期:设计周期:15个日历天(不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7月31日;
2.6承包方式:
2.7结算方式:
3.1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资质的企业作为牵头人,即责任方;
①、设计单位须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施工单位须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标准按照关于发布《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或以上或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业务)培训证书;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标准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②、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或以上或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业务)培训证书。
3.3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要求:另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1名、质检员(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
3.4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自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1投标登记方式:来人登记。
5.1.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可登记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登记须按“附件一”的要求提供资料;其中
5.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6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窗口登记(详见一楼窗口屏幕)。
投标人应已具有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5.3登记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10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中的本项目时间安排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盖章):
办公地点:梅州市民主路井头街5号
联系人:丘先生 联系电话:0753-2196617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梅州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77号祥龙花园
联系人: 侯工、罗工 联系电话: 020-38936367/13822110934
日期: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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