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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市人民法院关于尚志镇兴盛委双桥广场11号楼6单元201住宅(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黑龙江 哈尔滨 尚志市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2-11 21: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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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2019)黑0183执恢248

黑龙省尚志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12279时至20191228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黑龙江省尚志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户名:黑龙江省尚志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首次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为:

位于尚志市尚志镇兴盛委双桥广场11号楼6单元201住宅一处(产权证号:尚房权证尚志镇字第00034995号)。起拍价:135795.32元;保证金:27159.06元;增价幅度:2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依照《拍卖法》规定禁止参加竞买人员之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尚志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尚志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自20191212830分起至201912251630分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安排看样,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契税费用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1230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尚志市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志开发区支行

开户账户:350006492921951631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法官13945031899

监督电话:王法官0451-56757610

联系地址:尚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尚志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十二月十一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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