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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涧新村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江苏 淮安 盱眙县
其他公告
0.00026000000000000003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1-23 15: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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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涧新村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磨涧新村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盱审批备【2019】5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茂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磨涧新村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古桑街道清水坝小区东南侧

2.1.2建设规模:一期(地块一)占地面积372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694.07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49793.52 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7900.55平方米(人防地下室约4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2.6亿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9122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01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820

2.1.5 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认可;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1#-13#楼、地下停车库、人防地下室、门卫、配电房、幼儿园及配套服务用房(便民小卖部、物业管理用房、党群用房、居家养老服务、卫生室等)、小区主干道、消防环道、宅间道路、人行景观步道、小区主(次)出入口、地面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社区入口广场、景观组团中心、花园入户庭院、综合管线、景观绿化、景观小品等红线范围内的所有方案、初步设计、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2.2.2施工范围:1#-10#楼、地下停车库、人防地下室、门卫、配电房(不含11#、12#、13#楼主体、幼儿园主体、小区道路、综合管线、景观绿化、景观小品),包含但不仅限于地块红线范围内经招标人认可的设计范围所示工程内容及配套服务用房施工、场地平整、项目现场内外的临时工程、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1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1.2设计企业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含)以上。

3.1.3潜在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

3.2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相关资格的前提下,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以上证书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②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③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级注册建筑师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

3.2.5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要求:须至少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3人。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者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方)

3.6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的所有人员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和2019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

3.7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8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的内容,如果有虚假,愿承担全部责任。

3.9以上所有承诺书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123日至202032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日9时00 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开标室(金鹏大道原农商行办公楼后面)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盱眙茂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淮安盛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盱眙山水商务大厦23地 址:盱眙县家禧广场写字楼8015室

邮 编:211700 邮 编:211700

联 系 人:赵林 联 系 人:顾德芹

电 话:13915160606电 话:18015179099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44582204@qq.com

盱眙茂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2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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