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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安溪县看守所食堂件务部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泉州 安溪县
招标公告
85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4-06 07:12:33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发布:安溪县看守所食堂件务部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 招标编码:***_********_****************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受安溪县公安局委托,对[******]**[**]*******、安溪县看守所食堂件务部物资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安溪县看守所食堂件务部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批) 数量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其他农副食品 否

*、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文件(若有) *、(强制类节能产品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材料(若有)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的相应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元

*、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办理网上报名进行投标。

联系人.孙俪.***********

邮箱.*********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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