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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产业转移平台项目(西区)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津产业转移平台项目(西区)总承包(EPC)已由魏县行政审批局以 魏投资备案[2022]2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魏县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魏县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72113.95平方米,共计 108.17 亩。新建一栋生产厂房、两栋加工车间、四栋库房、一栋综合办公楼(含食堂、设备用房等)、门卫、消防泵房等附属配套工程。生产厂房、加工车间、仓库层数为一层;综合办公楼为四层(局部五层)。地上总建筑面积5.25万平方米。(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2.3 建设地点:魏县经济开发区天雨路北侧、兴业大街西侧。(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 (含三家);3.2.2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总负责,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收本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3 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事业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6 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3.3 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截图(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3.4 提供上一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05 00:00至2022-07-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26 15: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后的GE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魏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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