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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高速法律文书输出系统竞争性谈判(第二次)成交公告
安徽 六安
中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2-06 18: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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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高速法律文书输出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LACGZX-H2019319-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11 29

开标日期:2019125

成交供应商名称:六安市万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文汇大厦151519

主要成交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高速法律文书输出系统、理想闪彩印王 FW22301套。

2、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一年等。

评审委员会名单:钱 健 刘孝敏 郝鹏程

(一)采购人名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

联系人:沙正虎 电话:0564-3929116

(二)集中采购机构: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409

项目负责人:赵 静 联系电话:0564-5150912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零

公告期限:2019126日至2019129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150911 ,联系人:张文阳)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126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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