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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1#-3#泊位工程总承包招标答疑和补遗(一)
广西 钦州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1-23 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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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对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1#-3#泊位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BBWG/JJZB-2019-13号)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和补遗,具体如下:

一、答疑

问题一:招标文件中招标内容条款未提及施工图阶段勘察,投标文件格式中有勘察报价要求,建议在招标内容里予以明确。

答复:招标文件已提供相关地勘资料,投标人可结合提供的地勘资料研判,自行考虑施工图阶段是否进行补充地质勘察,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补充地质勘察费用。

问题二:招标人提供的勘察资料主要分布在码头区域,陆域和水域钻孔的数量和钻孔间距不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要求。初步估算,补充勘察需要钻孔约200个,其中水域钻孔约120个,陆域钻孔约80个,勘察工作量大,建议对投标人资质要求里增加相应的勘察资质。

答复:招标文件已提供相关地勘资料,投标人可结合提供的地勘资料研判,自行考虑施工图阶段是否进行补充地质勘察,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补充地质勘察费用。若投标人没有相应的勘察资质,可以进行专业分包。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36页,企业信誉中:投标人信用等级为 AA 级,得3.0分;A 级得 1.5分;B级及以下不得分。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认定原则:(1)优先采用广西交通运输厅公布的2018年度广西水运建设市场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2)无2018年度广西水运建设市场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采用交通运输部公布的2018年度全国水运建设市场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3)未参加2018年度水运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未提供信用评价等级证明的得0分。(4)同时参与广西和全国2018年度水运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采用广西交通运输厅公布的2018年度广西水运建设市场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本项满分为3.0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水运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桂交便函【2019】237号中严格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第二项第8条,信用评分应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和我厅《广西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规定,原则上以上年度广西和全国的信用等级作为评分依据,若上年度无信用评价等级,可采用上上年度的信用等级。国家或部委明文规定可加分的红名单荣誉,招标人可设加分。根据上述规定,是否将国家或部委明文规定的红名单荣誉设置按AA信用等级得分加分或更高分,以体现国家或部委及省厅的权威及公平公正。

答复:修改为“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认定原则:(1)优先采用广西交通运输厅公布的2018年或2017年度广西水运建设市场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以最近的年度为准;(2)无2018年或2017年度广西水运建设市场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采用交通运输部公布的2018年或2017年度全国水运建设市场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以最近的年度为准;(3)未参加2018年或2017年度水运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未提供信用评价等级证明的得0分。(4)同时参与广西和全国2018年或2017年度水运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采用广西交通运输厅公布的2018年度广西水运建设市场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问题四:招标文件第38页,获奖情况(5)分: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承接的水运工程项目获得1各国家级(国家优质工程金奖,詹天佑奖,鲁班奖)的得1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最高加4分,满分5分。提供获奖资料,以获奖时间为准,原件备查。上述设置国家级奖项中之奖项都属于设计或施工单项奖,而本项目属于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运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且可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并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根据该EPC总承包项目属性,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奖和工程总承包项目钥匙奖(国家级)才更加符合该EPC总承包项目属性。而在本次获奖得分或加分项中,未考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奖和工程总承包项目钥匙奖(国家级)的得分或加分,反而设置了设计或施工的单项奖,显然与本项目的实际具体特点及属性不符且有失公平。根据相关文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水运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桂交便函【2019】237号中严格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第二项第8条、第7条规定是否应取消设计或施工单项奖,增加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奖和工程总承包项目钥匙奖的以便于业主优选EPC总承包优质单位。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根据招标文件第12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 包装密封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及副本装在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文件”。请确认:是否投标文件的正本及副本一起密封到一个内层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单独密封在另外一个内层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电子版文件”,再将两个内层密封袋好的“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文件”密封在最终的外层密封袋中。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及副本装在密封袋中,不分内外包封,提交时为2个密封袋,密封袋上分别清楚地标明 “投标文件”或“电子版文件”。

问题六:根据招标文件第36页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具有GB/T 19001-2008——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保管理体系认证和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三项齐全者得2分,每少一项得0分;三标体系近五年连续合格得1分。(须提供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考虑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体系文件为未升级版本,随着体系文件的不断升级,目前适用的体系文件均为升级版本体系文件,请确认: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是否符合要求。

答复: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三项齐全、并在有效期内者得2分,每少一项得0分;三标体系近五年连续合格得1分。(须提供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问题七:根据招标文件第38页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设计负责人业绩中“时间按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审查意见)时间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考虑到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审查意见)原件一般都在建设单位处,设计单位并没有原件,且向建设单位借取原件存在困难,请确认:是否可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审查意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代替原件。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八:根据招标文件第10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施工负责人任职证明材料须提供工程合同或验收证书,又根据招标文件第157页 (九)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设计、施工、安全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前后要求不一致。考虑到大部分工程合同或验收证书并没有登记施工负责人或设置施工负责人签字栏,请确认:是否以标文件第157页(九)主要人员简历表中要求为准,提供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

答复: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执行。

问题九:请补充提供招标文件的可编辑word版本,以便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录要求的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答复:请投标人按规定网址上下载的招标文件(加盖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的pdf版本)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提供可编辑word版本的招标文件。

问题十:第一章招标公告2.3节中工程建设地点为“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是否应为“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第一章招标公告2.4节建设规模为“3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根据招标附件《初步设计变更报告(报批版)》,“码头前沿底高程按适应靠泊高一个等级(7万吨级)船型考虑,码头港池和水域也按相同原则设计其相关尺度”。请明确本工程建设规模是否应为“3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码头水工结构和港池、水域按7万吨级船舶设计和建设”。

答复:工程建设地点为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工程建设规模为3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码头水工结构和港池、水域按7万吨级船舶设计和建设。

问题十一:招标附件《初步设计变更报告(报批版)》,本工程码头岸线长度757m,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为-15.0m,码头南接大榄坪南作业区北3#泊位,本工程利用北3#泊位端部预留段长度约82.8m,同时本工程北端预留约73.09m长的过渡段。根据调查,本工程南端利用的过渡段结构为5万吨级,前沿底高程为-13.6m,主体结构已完工,该段是否维持现状过渡,本工程北端预留过渡段结构是否也按7万吨级船舶设计。

答复:按初步设计变更文件执行,详见本次答疑附件。

问题十二:本次投标是否按照招标人提供的2019年10月《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1号至3号泊位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批版)》确定的规模和方案进行投标。请提供初步设计变更版的批复文件。

答复:按初步设计变更文件执行,详见本次答疑附件。

问题十三:请提供《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1号至3号泊位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批版)》总平面布置图CAD文件(可编辑),以便投标人确定相关辅助建筑的准确位置,并完善投标方案设计。

答复:仅提供PDF版,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十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提交码头水工施工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工期中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提交后方道路堆场施工图”,请明确是否应统一为“码头水工施工图”?提交的施工图是否为用于审查的版本?

答复: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提交码头水工施工图,并满足施工需求。

问题十五: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1.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要求:除后方3栋粮食仓库、后方配套4栋侯工楼、1栋食堂、1栋球馆、已建辅助用房、铁路及铁路装卸区、绿化工程不在本次施工图设计范围,其他由承包人按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请明确“已建辅助用房”的具体内容(如地磅、控制室等是否属于已建辅助用房),并提供辅助用房设计文件(建议提供可编辑的CAD文件),以便投标人施工报价和完善设计。

答复:已建辅助用房指八大街临街商铺(二层),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问题十六:“1.3 施工工作范围要求:除已建的八大街、后方配套4 栋侯工楼、1 栋食堂、1 栋球馆、辅助用房及其周边场地硬化工程;铁路及铁路装卸区、绿化工程不在本次施工范围,”请明确“辅助用房及其周边场地硬化工程”的具体范围。

答复:已建辅助用房指八大街临街商铺(二层),投标人自行勘踏现场。

问题十七:第127页“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发包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等”,请补充提供初步设计最终批复文件和可编辑版本,包括word文件、CAD版图纸。

答复:补充初步设计变更文件,见本次答疑附件。

问题十八:请补充提供已建八大街在港区内的红线坐标。

答复:请投标人自行勘踏现场。

问题十九:请问招标人,除本工程后方陆域外,是否有其他可用的陆域纳泥区提供?

答复:请投标人自行勘踏现场,相关风险考虑在投标标价中。

问题二十:门机采购由招标人完成,是否与门机配套的各种预埋件由招标人提供?

答复:门机配套预埋件由招标人提供。

问题二十一:报告中含有综合办公楼作为指挥中心,总平面中无综合办公楼,且已提供的初设文件中综合办公楼以及竣工图候工楼等单体的相关图纸均未体现网络控制中心,是否需要在本次工程的其他辅助配套单体内考虑设置?

答复:不考虑。

问题二十二:目前初设报告中缺少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已设计单体文件内未看到消防控制室,(已提供的初设文件中综合办公楼以及竣工图候工楼等单体的相关图纸均未体现消防控制室),是否需要在本次工程的其他辅助配套单体内考虑设置?

答复:由投标人自行依据规范考虑。

问题二十三:本次施工图设计范围,是否需要给已建4 栋侯工楼、1 栋食堂、1 栋球馆、辅助用房提供外部电源及供电电缆?

答复:不需要。

问题二十四:请补充提供项目环评、海洋环评评价报告。

答复:补充,见本次答疑附件。

问题二十五:矿石污水处理站环评批复给的处理量是200m3³/h;初设变更图纸矿石污水处理站处理量为100m3/h,请明确是否以变更图纸为准。

答复:由投标人自行依据规范设计。

问题二十六:3个粮食仓库的施工图资料(电气设计说明)显示,仓库内部视频监控系统为预留,设计仅做监控系统管线的预留预埋;请明确承包商的施工范围是否按照此设计执行。

答复:仓库内部视频监控系统为预留,设计仅做监控系统管线的预留预埋。

问题二十七:批复的初步设计说明中,电话通信设计在综合办公楼内设置程控电话交换机,但办公楼在后续变更中已取消,而通信设计并未对此进行相应变更。根据设计范围内的规模,应不需要设置电话交换机,请明确工程范围的内电话通信是否依托港区已建辅助用房或侯工楼。

答复:由投标人进行设计及实施,可考虑不设在候工楼。

问题二十八:招标文件第14页“10.5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5.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请提供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内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公式或收费标准。

答复: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按陆万壹仟元整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问题二十九:招标文件第75页,“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通用合同条款 B)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第“1.2 设备采购工作范围要求”,发包人负责购置设备相矛盾。专用条款6.2条是否修改为:除发包人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提供的物资,不提供其它材料和工程设备。

答复:专用条款6.2条修改为:除发包人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提供的物资,不提供其它材料和工程设备。

问题三十:招标文件第88页,“17.1.1合同价格形式和签约合同价组成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本工程签约合同价为万元,其中包括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⑶ 其他费用:签约合同价为万元,其中含增值税万元,增值税税率9%。”由于“⑶其他费用”一般为服务费,根据税法规定,服务类增值税税率为6%。本条是否修改为:“⑶ 技术服务费:签约合同价为万元,其中含增值税万元,增值税税率6%。”?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

问题三十一:招标文件第88页,“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本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格为含税价,其中已包含与承包人有关的所有税费和管理费。除根据专用合同条款构成变更的和专合同用条款允许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形以外,合同价格一律不做调整,即本工程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按专用条款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承包人违约金和赔偿金。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格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结果为准。……”。本条是否可以理解为:结算价格=签约合同价+按专用条款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承包人违约金和赔偿金,而不随实际实施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结算总价?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十二:招标文件第88页,专用条款20.1“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工程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3‰(千分之三)。承包人认为此保险金额不足的,可自行另外增加投保,承包人实际投保的保险费率高于发包人给定的保险费率,增加的投保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超出部分的成本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本条是否指要求投标人按自身报价中工程费(工程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为基数,按费率3‰(千分之三)在“其他费用清单”中单独列项报价。

答复:按报价清单要求填报。

问题三十三:招标文件第88页,专用条款20.4.1“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30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2.5‰(千分之二点五)。承包人认为此保险金额不足的,可自行另外增加投保,若承包人实际投保的保险费率高于发包人给定的保险费率,超出部分的成本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本条是否指要求投标人按3000万元为基数,按费率2.5‰(千分之二点五)在“其他费用清单”中单独列项报价。

答复:按报价清单要求填报。

问题三十四:招标文件第88页,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签约合同价……指中标通知书明确的并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保险、增值税等。” 本条要求协议书中写明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是否可以理解为“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自身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为基数,费率按1.5%计算,并单独列项在报价中体现?

答复:按报价清单要求填报。

问题三十五:招标文件第92页,“17.4.1 目修改为:扣留质量保证金约定为:项目结算审计价格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根据建办市函〔2018〕33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征求《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家现推行以保函的形式进行担保,是否本项目也应使用保函形式代替质量保证金?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十六: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2 设备采购工作范围要求:除港作车船、装卸设备、岸电设备、供电照明、信息与通信、控制、通风除尘空调设备采购工作由招标人采购外,其他设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包括不限于环保设施、防尘网。”根据对招标人提供的“二〇一四年十一月版本工程初设中第三篇工程概算”及“初设变更报告-交通厅发改委联合审查后修改版二 2019.10.23”的整体理解,请问招标人本条是否可按以下理解:除港作车船、装卸设备、岸电设备、供电照明、信息与通信、控制、通风除尘空调设备、给排水、消防、导助航、运营期环境保护设备(除挡风墙及防尘网)采购工作由招标人采购外;其他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实施,包括不限于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措施、挡风墙及防尘网。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十七: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2 设备采购工作范围要求”中约定由招标人采购的以下专业工程设备是否按如下理解:(1)岸电设备包括成套岸电系统含配套的电缆;(2)供电照明工程不仅包括配电箱、直流屏、信号柜、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还包括电缆、高杆灯、路灯、电缆保护管等主材;(3)信息与通信不仅包括通信设备、无线通信、监控电视设备,还包括光电缆;(4)控制不仅包括包括网络设备、服务器、工作站、电源设备、软件,还包括光电缆;(5)通风除尘空调设备不仅包括空调与风扇、风机,还包括配套风管、支架等。(6)给排水及消防不仅包括泵、阀门、供水栓、消火栓、水表组等设备,还包括各种管材、支架等主材。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十八: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第“1.3 施工工作范围要求:除已建的八大街、后方配套 4 栋侯工楼、1 栋食堂、1 栋球馆、辅助用房及其周边场地硬化工程;铁路及铁路装卸区、绿化工程不在本次施工范围,其他由承包人按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1)按照施工图设计开展码头水工(含预留段)、连接航道、港池疏浚、护岸、陆域形成、堆场与道路、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大门卡口、供电照明的土建部分、控制的土建部分、信息与通信的土建部分、助导航、给排水、消防、环保的土建部分、安全等生产及其配套设施的施工;”请问招标人:是否供电照明、信息与通信、控制、通风除尘空调等由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对应的安装调试工作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复:由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的安装调试由招标人负责,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问题三十九:为便于投标人清晰工程实施的投标报价范围,能否请招标人进一步详细描述“土建部分”对应内容,并提供“初设变更报告-交通厅发改委联合审查后修改版二 2019.10.23”文件中变更概算的详细单项概算。

答复:投标报价范围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次答疑补充初步设计变更文件,见附件。

问题四十:港作车船、装卸设备、岸电设备这三大项专业设备一般直接由供货厂商包安装调试,是否安装调试工作不由投标人负责?

答复:港作车船、装卸设备、岸电设备由招标人负责采购,安装调试由招标人负责,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问题四十一:项目后方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 3 栋粮食仓库中“工艺设备”是否由招标人负责购置及安装调试?仓库的给排水、电气是否由投标人负责施工并报价?

答复:项目后方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 3 栋粮食仓库中“工艺设备”由招标人采购和安装调试。仓库的给排水、电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四十二:招标文件第125页,“1.3 施工工作范围要求:(4)负责影响本项目施工的海养清场;”。请问招标人,本条是否可以理解为:海上养殖补偿费用已由发包人完成支付,承包人仅负责养殖网箱清理的施工工作?

答复:海上养殖政府已拆迁补偿,请投标人自行勘踏现场,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相关风险。

问题四十三:请问招标人:现场已建候工楼能否出租给承包商作为临时现场办公场地使用?

答复:请投标人自行与已建候工楼资产方洽谈。

问题四十四:项目后方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 3 栋粮食仓库已完成所有设计工作,请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供投标人报价。

答复:按报价清单要求及补充的3 栋粮食仓库施工图进行报价。

问题四十五:请问招标人,现场施工用电、用水能否从已建侯工楼提供接口?接口的水电容量有多少?能否提供水电具体收费标准?

答复:请投标人自行与已建候工楼资产方洽谈。

问题四十六:请提供2010年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钦州湾港口总体规划波浪要素计算》报告。

答复:不提供,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四十七: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铁路装卸区不在本次设计范围,该域内地基处理和场地面层本次是否无需进行设计。

答复:铁路装卸区范围内地基处理和场地面层按堆场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问题四十八: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1.2设备采购工作范围要求:除港作车船、装卸设备、岸电设备、供电照明、信息与通信、控制、通风除尘空调设备采购工作由招标人采购外,其他设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包括不限于环保设施、防尘网。

请提供详细的招标人采购物资清单,以便进一步明晰采购边界(如供电照明中电缆是否为招标人采购);请进一步明确招标人采购物资是否包含地磅设备采购。

答复:按报价清单填报。

问题四十九:发包人要求1.3施工工作范围要求:“......供电照明的土建部分、控制的土建部分、信息与通信的土建部分......”。请进一步明确“土建部分”的范围是否仅为管预埋管沟的施工,不包括线缆及设备的安装调试。

答复:“土建部分”的范围包括不限于报价清单中项目。

问题五十:招标人采购物资中,装卸设备一般都由设备厂家直接安装(含预理件),此类设备投标人是否只需要进行设备基础土建施工。

答复:招标人采购的设备,由投标人负责设备基础土建施工及预埋件的安装。

问题五十一:评标办法中“技术附件的编制(2分)”,在第二章3.1投标文件组成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并无对应内容,请明确技术附件的具体内容。

答复:由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自行编制。

问题五十二:本次项目需要进行施工图补充勘察,招标文件中并没有勘察方案相关的章节请明确勘察方案在投标文件中具体章节。

答复: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问题五十三: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资质条件“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且可从事工程总承包.....”,该资质不能承担施工总承包业务,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明确“主体工程施工不允许分包”相互矛盾,建议将“(2)主体工程施工不允许分包。其他施工的分包:分包商应为具有相应业绩的独立法人,并通过发包人的审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修改为“工程施工的分包:分包商应为具有相应业绩的独立法人,并通过发包人的审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理由如下: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取得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设计、工程总承包......业务。承担工程总承包业务时,应将工程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可知工程总承包资质不同于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明确提出: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十四:闸口建筑是否有明确的建筑指标要求,如果有请予以明确。

答复: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但须满足招标文件发包人有关要求。

问题五十五:请明确1号变电所高压进线是否引自港区内开关站(此开关站是否已建),本工程高压进线电缆是否在本次投标范围内。

答复:1号变电所高压进线引自港区内已建110变电站,本工程高压进线电缆是在本次投标范围内,请投标人自行勘踏现场。

问题五十六:本工程给排水设计接水点是否为项目红线?请明确港外给排水接入点情况,如市政给排水管接管位置、管径、管压等。请明确后方配套4栋候工楼、1栋食堂、1栋球馆周边的给排水管刚是否已全部完成建设。

答复:请投标人自行勘踏现场。

问题五十七:关于缺陷责任期的描述,招标文件第97页为“19.1“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自最后一个区段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算”,招标文件第112为“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码头主体工程外观质量保修期为2年”;根据《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2008)》中专用条款19.1.1规定:疏浚工程不设缺陷责任期。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是否进一步明确为:“疏浚工程不设缺陷责任期,其他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十八:《初步设计变更报告》正文第30页,“人工填土、淤泥和粉质粘土及基槽开挖,均采用抓斗式挖泥船开挖后外抛至三墩作业区,运距约15km”,请进一步明确三墩作业区的具体位置和范围,以及该作业区能否容纳本工程的所有需要进行外抛的抛卸物。

答复:初步设计施工工艺仅作参考,请投标人自行勘踏现场,并采用合法的疏浚和抛泥方式。

问题五十九:招标文件124页二、工程范围(二)包括的工作(4)条描述:设备设计包括不限于装卸工艺设备选型、岸电、供电照明、信息与通信、控制、给排水、消防、环保、暖通、动力等,请明确本次投标是否需单列设备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是否需含设备总价、设备安装费等?

答复:按报价清单要求填报。

问题六十:招标人采购的设备是否需要投标人计列安装费?

答复:按报价清单要求填报。

问题六十一:招标文件144页2.6暂估价清单,因“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招标投标中的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所以2.6暂估价清单应由招标人填写,而投标人不能填写。

答复:按报价清单要求填报。

问题六十二:招标文件P124页1.1(1)条描述:根据初步设计批复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按 5 万吨级通用泊位设计码头水工(含预留段)。请问:预留段长度需完全按照初设图纸还是可以自行拟定?

答复:按初步设计变更文件执行,本次答疑补充初步设计变更文件,见附件。

问题六十三:根据招标文件第6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8 其他要求:施工负责人须同时具备:(1)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2)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1项1万吨级及以上规模码头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1项5万吨级及以上规模码头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考虑到不同职称评审机构对职称专业认定存在差异,请确认:是否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对应项目业绩的其他专业(比如水工工程、港口工程、项目管理等)高级工程师也符合本资格条件。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六十四:根据招标文件第9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或初步设计。请确认:初步设计是否指的是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答复:初步设计指的是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及有关批复。

问题六十五:本项目初设及变更文件中货种为非金属矿石、金属矿石、钢材和矿建材料,并未涉及粮食,招标文件中仓库调整为粮食仓库,货种发生变化,请明确变化后的货种货量。钢材、矿建材料规格对门机规格影响较大,请明确件杂货中最大单件重量规格。请明确初设及初设变更报告中装卸工艺设备数量、规格是否允许更改优化。

答复:按初步设计变更文件执行,本次答疑补充初步设计变更文件,见附件。

问题六十六:根据初步设计变更报告(报批稿)第3章 初步设计变更的主要设计方案“3.1.5总平面布置方案 ,第30页,港池挖泥量表及码头基槽挖泥量表备注说明)”以及“3.1.6变更前后设计方案对比,第33页 第(2)点”均提及:“人工填土、淤泥和粉质粘土采用抓斗式挖泥船开挖后外抛至三墩作业区,运距约15km。砂和全风化岩和部分强风化岩采用绞吸式挖泥船开挖,中风化岩及标贯击数较大的强风化岩采用水下钻孔爆破后,采用绞吸式挖泥船进行开挖,砂和风化岩一部分吹填至本工程后方,以满足本工程形成陆域需要,其余部分吹填至大榄坪作业区7#-12#泊位后方。”据现场调查,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二期工程施工南纳泥区也位于三墩作业区,该纳泥区容量不能满足东航道二期施工需求。本项目人工填土、淤泥和粉质粘土开挖后外抛至三墩作业区,运距约15km,请确认三墩作业区是否可作为本项目的卸泥点。

答复:初步设计文件和初步设计变更报告(报批稿)中的基槽开挖、港池疏浚(含炸礁)以及疏浚土吹填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仅作为参考,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和周边环境,自行确定外抛区和吹填区,疏浚土处置方案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补遗

(一)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2月13日10:00,开标地点不变。

(二)投标上限控制价

本工程的投标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壹拾亿元(1000000000.00元)。

(三)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替换为:《附件:发包人要求》。

(四)投标人应结合《附件:钦州中石油储备库一期工程库外管线工程金鼓江穿越施工图》,自行考虑石油管道对本项目的影响,并将其风险和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

附件:1、《价格清单》

2、《价格清单说明》

3、《初步设计变更文件》

4、《后方粮食仓库施工图设计文件》

5、《发包人要求》

6、《预留区域总平图

7、《钦州中石油储备库一期工程库外管线工程金鼓江穿越施工图》

招标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3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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