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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石化高速石油楚大高速5座服务区加油站形象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竞标采购公告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楚雄市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10-27 08: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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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云南中石化高速石油楚大高速5座服务区加油站形象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以销售股份工单滇发规【2021612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竞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标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承包商参与竞标。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云南中石化高速石油楚大高速5座服务区加油站形象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恐龙山服务区AB站,楚雄服务区B站,达连坝服务区A站,楚大服务区B站。

2.3采购项目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8.88万元(含税)。

2.5采购范围:恐龙山服务区AB站,楚雄服务区B站,达连坝服务区A站,楚大服务区B站等5座服务区加油站形象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2.6承包商任意选择/个标段参与竞标,但只能成交/个标段。

2.7本次竞标采购不包含的内容:/

2.8其他:本采购项目计划工期20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项目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近三年来承揽的工程项目没有出现安全或质量事故,近三年无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未处于有权机关或中国石化限制交易或投标状态。

(8)投标人应在机具及检测设备列表中列举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设备,门禁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三级配电设备、临时照明设备、标准化围栏及文明告知牌、人员防护装备、可燃气体检测、金属壁厚检测、玻璃纤维壁厚检测。

3.2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技术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必须持证上岗,例如:电工、焊工、建筑架子工(脚手架)、登高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其他特种作业人员要求具有相关的操作证书或资格证书。

以上人员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

3.3下列承诺事项需提供经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存在歧义,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实质不响应招标要求。

(1)人员承诺,承诺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约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驻场实施,发生变更需获得招标人审批同意,变更人选及人员数量规模、资质条件不得低于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达到投标文件约束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安全措施承诺,承诺安全保证措施要求及安全措施费用单列、专款专用要求。知晓《销售企业高风险现场施工(检维修)作业禁令》、《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服从招标人直接作业环节管理及考核。

(3)施工监控承诺,承诺按照招标人标准配置可连入招标人监控网络的施工专用视频监控设备并在开工前接入到招标人平台;网络费用由施工承包商垫付,在对应项目预算编制中核增并在结算中列入。服从招标人关于施工监控的处罚标准,即①监控画面未向服务器传输,按100/小时处罚。②联网画面未覆盖隐蔽工程及操作界面,按100/小时处罚。③项目完工后未提交全过程视频资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

(4)责任承担承诺,承包商已知晓云南石油承包商责任追究指导意见,愿意按照责任追究指导意见承担损失索赔。需提供承诺书。

(5)真实性承诺,承诺投标文件真实,投标时所有人员资质必须通过网络校验核对,投标文件应附项目经理、技术及安全负责人有效的社保缴纳记录。社保缴纳记录不全或资质无法通过网络校验视为无效投标。

(6)标准化工地承诺,投标承包商知晓中国石化标准化工地要求,服从标准化工地管理及考核。提供承诺书。

(7)审计承诺,承诺服从审计管理。最终支付价格以经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价格为准,并服从招标人审计费承担标准。

(8)服从考核承诺,投标人须承诺服从中国石化承包商双积分考核管理办法及云南石油承包商考核、服从云南石油督查考核处罚。

(9)培训义务承诺,承诺服从招标人的各类培训安排并承担培训费用。

3.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5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提供的证件证照真实,投标人必须提供清晰的证件复印件,为防止印刷导致不清晰的可随投标文件提供扫描件(单独封装U盘光盘)。因证件模糊导致无法判断的或网络无法核验且投标人无法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限内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的,均视为造假行为。

(2)投标文件需提供企业资质及人员资质(人员资质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管理员、资料员、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的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资质由评标委员会网上查询,无法核验且投标人无法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限内提供证件真实性证明材料的视为造假行为。

(3)投标人代表必须为投标企业人员,除法人外其余授权代表需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证明需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6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标。若下载了/购买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竞标,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承包商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进行注册。

4.2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

下载时间:20211027800分至202110291730分。

4.2采购文件发售

(1)时间:20211027800分至202110291730分。

(2)地址及场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雄宝路298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石油分公司发展规划部

(3)售价:/元。

5响应保证金

5.1采购人不要求承包商提交响应保证金。

5.2响应保证金金额:/万元。

5.3响应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响应文件递交

6.1递交时间:2021111800分至2020111900分。

6.2递交截止时间:2021111900分。

6.3递交地址及场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雄宝路298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石油分公司发展规划科

7.采购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石油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雄宝路298号;

邮编:675000

联系人:白文斌;

电话:0878-3022553

传真:0878-3022553

电子邮箱:532409672@qq.com

8.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采购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石油分公司


20211026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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