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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医疗布草洗涤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1190160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一、服务项目:长沙市中医医院(市第八医院)医疗布草洗涤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服务时间:三年 三、合同标的:三年总价为5069400元 四、洗涤单价:
3.1 履行期限:
2020-06-01 —— 2023-05-31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招标文件要求双方约定的方式执行。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湘阴县支行(湖南竞洁洗衣有限责任公司:18417901040006575) 1、按实结算。
2、洗涤费用的支付为按每月结算,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并于次月由乙方开出票据
送至甲方,由甲方把费用打到乙方基本帐户。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布草的洗涤寿命次数要求,纯棉布草不低于 60 次,涤棉混纺布草不低于80 次 2、 组物验收院方要求:细菌菌落总数≤5cfu/cm2; 3、 洗涤后的布草,按国家卫生部门颁布的标准验收。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布草的验收标准
布草质量责任
注:1)、约定标准中“赔偿比”是甲方布草实际进价的赔偿百分比,“报损率”是指每单类布草月洗涤总数量中许可乙方报损的百分比,报损率可逐月下移分摊。 2)、甲方使用过的旧布草,自合同签订日起,甲乙双方根据其使用时间、磨损度和布纤维操作度,另行确定相应的洗损赔付方式。 、甲方布草在投入使用24个月后,乙方有尽力洗好、洗净的责任,没有洗损赔偿的义务。 1、中标人供应的洗涤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各级医疗行政部门对院感及洗涤质量的各项要求,如因洗 涤而产生的医疗布草不达标所引起的纠纷和赔偿及政府罚款由洗涤公司承担; 2、因中标人违反医疗机构洗涤流程,造成布草菌落数超标,或者院感问题,中标人负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和要求赔款; 3、中标人员工收送医疗布草时不得进入甲方主要场所,如遇特殊情况需进入时,应遵守、服从甲方有关规定,违反者将如同甲方员工同等处罚; 4、 中标人员应在甲方医疗区域内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收送甲方各科室布草。安排运输车辆到甲方指定院内布草收集点(被服中心机构)进行布草收送接收,根据甲方布草洗涤量的多少,确保每周2-3 次的布草收送交接(次数以实际需求为准),并与甲方科室工作人员核对布草洗涤清单,双方签字确认;暂欠物品有书面单据,并双方签名,遇重洗、缝补应及时告知院方人员,无法清洗的污迹事先告之。物品如发生遗失,按质论价赔偿。 5、医院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洗涤质量的监督及报损; 6、 医院将不定期对洗涤公司的洗涤流程,场所布局,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就洗涤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 7、中标人员工收送医疗织物时要规范着装,待人和善,服务意识强,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 8、医疗织物整烫平整,折叠规范,方便临床使用;医疗织物洗涤后外观清洁平整,干燥、无污迹、血迹、黄迹、锈迹; 9、有颜色的布草应分开清洗,如发生搭色,按质论价赔偿,发现洗涤不清洁退回重洗; 10、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对新生儿医疗织物、有血医疗织物、传染病人医疗织物必须浸泡消毒后分机清洗,严防交叉感染。对工作衣裤、值班被服等与病人洗涤品分开洗涤。 11、月重洗和返回缝补的数量不超过当月洗涤总量的 5%,中标人不得重新收费,不能影响临床使用,否则按合同约定罚款; 12、中标人应保证洗涤质量和及时供应,中标人洗涤质量不达标时的扣款标准。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不能实行整体转包或分项转包;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转让给第三方,若违约经证实,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要求中标人支付相应损失金额的违约金。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内容与附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附件内容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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