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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东方垃圾场环境治理项目已由隆尧县行政审批局以隆尧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东方垃圾场环境治理项目概算的批复隆批投资【2020】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对东方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车间的生化系统安装除臭设施、对填埋库区进行HDPE防渗膜雨污分流覆盖及其他设备安装等。2. 建设工期:60日历天3. 质量目标:合格。
2.2招标范围:东方垃圾场环境治理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行盖章确认的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备案资料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若供应商在以上网站中出现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09 00:00:00至2020-07-15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7-30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客户端生成“etnd”结尾的加密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招标人: | 隆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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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 |
邮编: | 邮编: | 050031 | |
联系人: | 李忠 | 联系人: | 闫鑫 |
电话: | 0319-8753196 | 电话: | 0319-3688869 |
传真: | 传真: | 0319-36888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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