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南湖公园绿化养护及相关服务采购公告
南湖公园绿化养护及相关服务采购公告
辽宁 沈阳
采购公告
231.1017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1-04-13 13:22:47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南湖公园绿化养护及相关服务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4-14 至 2021-04-20
撰写单位: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南湖公园绿化养护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湖公园绿化养护及相关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1219
项目名称:南湖公园绿化养护及相关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11017.00
最高限价(元):2311017.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人员配置

共配置61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项目主管2人(一个区一个人),保洁员30人,绿化员11人、绿化维修3人,更夫8人,食堂厨师1人,零活5人。

二、工作时间

项目经理早7至晚17:00,主管和保洁员、绿化员、维修工早7晚1600,夜班更夫晚1700至早8。上述人员均月休4天。

食堂厨师1人:早7时至13时,早午二餐,预计用餐人数:160余人,上。零活5人:早7时至13时,上六休一。

三、人员费用

物料由采购人准备。遇有创城等大项工作,超过规定工作时限的,每人每小时按15元加班费单独支付。

服务费按月结算,次月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发票后的5日内完成付款,如有人员变动,服务费发生变化,下月统一调整。

四、乙方承担责任义务

1、公司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确保服务质量。

2、保证人员年龄结构,聘用人员不超过58岁。

3、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应不低于同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福利应包括雇主责任险、养老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福利待遇。

4、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全面负责员工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医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

5、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引发的第三者伤亡等由公司负责。

6、公司必须对员工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员工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行为,个人有效证件齐全,本人简历和身份真实,并对员工服务质量承担责任。乙方要保证人员队伍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必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

7、公司负责配发员工的工作制服。

8、公司制定专人负责对人员的管理,不定期进行考核,了解和检查员工作表现、遵章守纪等情况,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服务质量提升。

五、职责要求

一、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1、园林树木:要求树冠丰满,主侧枝均匀,修剪规范,分枝点以下无萌蘖,无明显病虫害,枯死树、枯死枝、折损枝。对生长势衰弱老龄树木树干上的孔洞及时封堵。树体无攀缘植物,无其他杂物缠绕及悬挂。

2、新植树木:要求按技术规范栽植,土壤不良必须换好土,及时浇水、施肥,设好保护架,保证成活率在95%以上适时抹牙定枝,树冠匀称,树盘规整。

3、花灌木:苗木生长旺盛,叶色鲜亮具光泽,冠幅丰满,群植时高低错落有致,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栽植地或株下无杂草,土壤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据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确保植物美观大方,及时清理枯死衰败枝条。

4、绿篱:适时修剪,保持篱顶篱壁平整,边缘清晰,无病虫害、无灰网,无垃圾附着,无缺株、缺脚、断带现象。整形树修剪平滑,整齐美观。

5、绿地花卉和立体装饰: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冠幅丰满,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无旱象。残花败叶及时清除,缺株率低于5%,花卉缺失及时更换。

6、地被植物:植株生长旺盛,叶色正常,开花适时繁茂,土壤疏松,栽植株行距均匀,高低整齐,及时清理残花败叶;绿地内无杂草,适时、适量、适法施肥,及时浇水,无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浇冬灌水。全面、及时防治病虫害,无药害发生。

7、草坪:生长整齐,长势良好,无杂草,无疯长现象,修剪整齐均匀,无漏剪、少剪现象。适时修剪,保持草高在12厘米以内,修剪后及时清除草屑。适时、适量、适法施肥,及时浇水,无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浇冬灌水。全面、及时防治病虫害,无药害发生。

、园林园务保洁管理制度:

1、道路、绿地卫生清扫及时,无烟头、果皮、纸屑、砖头瓦块、无排泄物。清除树干上的各种悬挂物、缠绕物、固定物、白色垃圾等污物。

2、园内清扫出的垃圾及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做到日扫日清,游园绿地内禁止焚烧垃圾。

3、绿篱根、围栅根、樯根做到干净整洁,无杂物。

4、坚持动态保洁,路面有无成片积水(雨过24小时后)。

5、卫生箱及时倾倒,垃圾无溢出,箱体清洁。

6、水洗公厕免费开放,窗明几净,室内外墙壁定期粉饰,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制度、标志健全,无异味、无蚊蝇,按时开放,公厕内无经营。

7、湖面管理:无白色垃圾等杂物,及时清除有害水生植物。

8、冬季除雪:以雪为令,边下边除的原则。降雪厚度达到(1厘米以上)包括1厘米即开始清扫主要道路。除雪标准达到路面无漏段、无漏扫、无残雪、见路面两边露出路牙的标准。所有清扫的积雪都必须放在道路两侧的人行通道以外的绿化带内和树根下。

除雪完成时间:主路小雪12小时、中雪和大雪24小时。辅路小雪24小时、中雪48小时、大雪72小时。

9、 园林设施完整率达80%以上。

10、 雕塑定期刷新,景石、小品清洁完整,垃圾箱、导向牌、栏杆定期油漆,残缺、破损的及时维修、更换;桌椅等休憩设施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健身、休闲娱乐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障安全。

11、 各类灯饰、喷泉、喷灌等水电设施运行良好,及时维护和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警示牌醒目、完备,定期更换;并能保障各类应急要求。

三、南湖公园湖面保洁作业管理规定

(一)湖面保洁内容:

1、水面漂浮物的清理。

2、水草的打捞和清理。

3、湖面护坡式内杂草的清除和垃圾、杂物的清拣。

4、打捞起的废弃物当天清运到指定地点。

从事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实地踏看河道,经常巡查沟渠水面是否有漂浮废弃物;

(2)对作业河段进行现场管理;

(3)沟渠、河岸设施异常情况报告;

(4)各沟渠排水口异常排污情况报告

(5)开发养护保洁作业方式,进行人员、设备配置。

(二)湖面保洁作业规程

一、河道保洁作业服务质量标准满足河道三类保洁标准。

1、每天早8点至晚5点保洁,使水面保持清洁。每10000平方米水面内漂浮物控制在1平方米以下,水面无漂浮废弃物。

2、水面无漂浮水生植物、动物尸体。

3、拦截设施内聚集的废弃物或水生植物不得超过0.2平方米以上。

4、桥角、桥墩边、水闸前面无垃圾及漂浮物,严禁采取开闸放漂。

5、人员统一穿蓝马甲水面作业时穿救生衣,船舶、设备、拦截设施等保洁工具着色规范,均有保洁单位的明显标志。

6、当日垃圾当日清,及时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场。

(三)河道保洁作业操作规范

1、水面(巡回)人工打捞作业

(1)保洁员按各自职责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并穿好救生衣。

(2)进入作业区域后,保洁员手持打捞工具,扫视水面,发现漂浮物后将船缓速驶近漂浮物,把漂浮物打捞到船上。

(3)工作过程中垃圾舱必须遮盖,扎紧四周绳扣。卸垃圾时,必须系好船只或浮筏。

(4)在扫清船只或浮筏残留物后,按要求放置好打捞工具。

2、岸边(巡回)人工打捞作业(适用于船舶、浮筏无法驶入的区域)

(1)出发前保洁员按各自职责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

(2)进入作业区后,保洁员手持打捞工具,将漂浮物打捞进随身携带的垃圾容器中;保洁人员在打捞作业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

(3)垃圾容器内的垃圾使用较为专用的运输车转运到指定场所。

(4)每日的打捞作业结束后,应清除垃圾容器内的残留物,并放置好作业工具。

四、食堂厨师、零活

1、食堂厨师要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

2、提供工作人员早、中用餐;

3、厨房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服务管理及食堂用餐区内外坏境卫生的清洁保障工作;

4、食堂加工设备及其他设施卫生清洁与管理;

5、对食堂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保障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6. 食堂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7.所使用各种设备设施的规范操作,做到爱护设备,安全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扫描件发到qxl@shundahui.com,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将以电子版形式提供《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供应商完整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后,必须将该表格发回到qxl@shundahui.com,否则视为没有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所须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领取招标文件携带的材料留存备查,不予返还。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园林绿化与市容环卫管护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8号
联系方式: 024-83862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16层
联系方式: 024-22859316
邮箱地址: qxl@shundahui.com
账号: 2105 0137 0008 0000 0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乔晓玲
电  话: 024-2285931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地区推荐信息 更多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