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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A1501010001000582)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电力信息专业教学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工业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35837.6平方米,建筑面积41834.1平方米。其中教学楼A座建筑面积21812.24平方米(地上六层,局部地下一层),教学楼B座建筑面积20021.86平方米(地上六层),均设有服务大厅、会议室和档案室等功能及其配套辅助设施。
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电力信息专业教学楼建设项目勘察,预算金额为22.45万元。
(002) 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电力信息专业教学楼建设项目设计,预算金额为279.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001 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电力信息专业教学楼建设项目勘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开标时必须到场。
6、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被定罪处罚或虽不构成行贿罪但明确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报名时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异常名录中、未在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二)002 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电力信息专业教学楼建设项目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开标时必须到场。
6、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被定罪处罚或虽不构成行贿罪但明确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报名时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异常名录中、未在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为送达给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网址:www.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首次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入库及CA数字证书的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房建市政”栏目中的“房建市政工程CA数字证书及软件办理简介”。
3.完成入库及CA数字证书办理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房建市政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无论何种原因,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1)缴纳时间及方式:投标人在2020年01月23日8:30时至2020年02月05日17:00时,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网银、电汇)至以下规定的银行账户,逾期或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将被拒绝。。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1)账户: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蒙中分公司
2)账号:15050166664500000147
3)开户行:建行乌兰察布建设路支行
5. 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致电咨询。
(1)软件公司技术支持电话:15124701723
(2)现场技术支持:金润方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公共资源交易大楼9楼)
6.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不对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8日10时30分;
2、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刺勒川大街6号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9楼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8日10时30分;
2、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刺勒川大街6号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9楼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www.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工业大学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471-53178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9层
联系人及电话:贾佼彦 15847461768,田刚 13614842644
电子邮件:nmzbtiang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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