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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红桥杏林医院被查封在天津市红桥区本溪路开源道10号房屋内的资产,具体包括:医疗设备、电子设备、家具用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天津 红桥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0-02-20 18: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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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关于天津红桥杏林医院被查封在天津市红桥区本溪路开源道10号房屋内的资产,具体包括:医疗设备、电子设备、家具用具的拍卖公告(一拍)。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325102020326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022/17户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天津红桥杏林医院被查封在天津市红桥区本溪路开源道10号房屋内的资产,具体包括:医疗设备、电子设备、家具用具

该拍品的详细信息请参考附件中的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次起拍价:35.84万元,保证金:3.5万元,增价幅度:0.07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其使用面积、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拍卖成交办理相关权证变更手续后,有关部门确认或换发的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中嘉支行,行号:103110022026账号:02220201040004838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22-58082920

监督电话:022-58083380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子牙河南路4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查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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