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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公安局院内附属工程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西藏 那曲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19-10-18 18: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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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公安局院内附属工程改造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一、本招标项目经西藏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单位)以那发改基建[****]***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己经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备案号为*****************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项目业主) 那曲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那曲市公安局院内附属工程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那曲市公安局院内
实施时间 ***日历天
工程规模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资金来源 国家资金
其他 (一)本项目在电子开评标系统上进行评标,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二)法人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到场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价、投标保证金要求。

(*)招标内容:那曲市公安局院内建设卫生间**.*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平方米、广场砖铺装****平方米、出入境外立面改造***.**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范围:那曲市公安局院内建设卫生间**.*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平方米、广场砖铺装****平方米、出入境外立面改造***.**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工程发包价:*******.**元

(*)投标保证金要求:*万元(大写:捌万元整)

四、资质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项目单项备案)

(一)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供投标申请,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

(二)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号文件要求及藏建市管函[****]**号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应备案资料。

(三)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四)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祥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随机抽取中标人环节。

(六)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号的相关规定。

(七)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八)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单独送一份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九)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登录后查看工图纸、己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开标一室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唐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在有关公正、监督部门以及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那曲市公共资源(开标一室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唐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锁制作投标文件的要求各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时用企业**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十、其它要求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拉萨中路**号 地址:拉萨市扎基南路**号政法委大院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旦增桑珠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日期:****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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