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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1、3号线运营消防设备委外检测项目(2023年-2025年)招标公告
广西 南宁
招标公告
43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5-30 18: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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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1、3号线运营消防设备委外检测项目(2023年-2025年)

(项目编号:202204190002)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1、3号线运营消防设备委外检测项目(2023年-2025年),“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3号线运营消防设备委外检测项目(2023年-2025年)。

1.2项目地点:南宁轨道交通1、3号线所含的车站、区间、出入段线、出入场线、联络线、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站。

1.3项目规模:南宁轨道交通1、3号线消防系统设备包括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含感温光纤、消防电话、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红外对射探测器、吸气式感烟探测系统、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等),气体灭火设备(含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热气溶胶灭火装置、厨房自动灭火装置),防排烟设备(含消防风机、防火阀、防烟防火阀、消防电动窗),水消防设备(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及防火卷帘设备等。

1.4招标范围: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运营消防设备检测范围包含1座车辆段(屯里车辆段)、1座停车场(西乡塘停车场)、正线25站28区间(石埠站至火车东站、出入段线、出入场线、联络线)、2座主变电站(秋屋主变电站、万力主变电站)的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含感温光纤、消防电话、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红外对射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等),气体灭火设备(含热气溶胶灭火装置、厨房自动灭火装置),防排烟设备(含消防风机、防火阀、防烟防火阀),水消防设备(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疏散及防火卷帘设备(含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防火卷帘、防火门)等建筑消防设施、电气防火安全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合格的年度检测报告。

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运营消防设备检测范围包含1座车辆段(心圩车辆段)、23站25区间(科园大道站至平良立交站、出入段线、联络线)、1座主变电站(荔园主变电站)的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含感温光纤、消防电话、可燃气体探测器、吸气式感烟探测系统、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等),气体灭火设备(含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厨房自动灭火装置),防排烟设备(含消防风机、防火阀、防烟防火阀、消防电动窗),水消防设备(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系统),消防电源、应急照明疏散及防火卷帘设备(含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防火卷帘、防火门)等建筑消防设施、电气防火安全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合格的年度检测报告。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佰叁拾万元整(¥4300000.00元)。

1.6服务期:1号线为31个月、3号线为7个月,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2.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提供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的2023年2月-2023年4月的社保证明。

2.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运营期城市轨道交通消防检测项目或单项合同规模在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消防检测项目的业绩(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

注:须提供合同首页、关键页等复印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的内容(业绩时间、服务内容、如为公共建筑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还需体现合同建筑面积,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建筑面积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该业绩);该业绩可以是投标人自身的,也可以是其母公司的业绩。若为其母公司的业绩时,须提供其母公司全额出资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或公司章程关键页;同时按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业绩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资格被住建部或应急管理部或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3)财产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本项目不需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23 年 6 月 20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投标文件:

5.2.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5.2.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30~17:00。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邮寄包裹外包封面应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联合广场C座502号;收件人:袁柳林;联系方式:15177163036、0771-5572399

5.3开标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九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九楼电子显示屏当日开标公告)。

5.4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但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限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外籍有效护照,下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若为授权人时)的原件,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代表验证确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9000/)和e车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7 招标纪律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0771-2778084。

8 联系方式

2023年5月 30 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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